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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培养
体育教育专业
 

(一)体育教育专业

(二)民族体育教育专业

(三)公共体育教学

四)高水平运动队

(五)群体活动

(六)学生体质测试中心

(七)民族特色教学

(八)体育系将继续申报本科生

和研究生相关专业

    体育系现有体育教育专业,并承担全校的体育公共课教学、大学竞技体育、学校群体活动、传承中华民族体育文化等。
(一)体育教育专业
1 、学制:四年
2 、授予学位
教育学学士学位。
3 、专业培养目标
本专业主要为全国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培养面向现代化、面向世界、面向未来,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专业基础宽厚,具有现代教育观念、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以及具有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和发展潜力,能从事学校体育与健康的教学、训练、竞赛工作,并能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工作、体育管理工作及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一专多能应用型体育人才。
4 、人才基本规格
( 1 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坚持党的“四项基本原则”,掌握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“三个代表”的重要思想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、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,艰苦求实,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为民族地区服务。
( 2 )能够系统地掌握体育与健康以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的基本理论、基本方法,体育锻炼、训练和竞赛的基本理论与方法,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及较强的自学能力及社会适应能力。
( 3 )熟悉国家有关教育、体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了解学校体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以及体育科研的发展趋势;掌握基本的科研方法,并具有从事体育科学研究的能力。
( 4 )具有健康的体魄、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质,具有感受美、鉴赏美、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情感与能力。
5 、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体育教育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方面的基本理论、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、技巧;运动等级达到一个二级或一个三级水平,裁判员要达到一个二级以上(含二级)的等级;具有较强实践能力;自学能力和一定的创造能力;具有基本的体育科研能力并熟悉国家有关教育和体育的政策与法规;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,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和具备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。
6 、主干学科
教育学、体育学。
7 、主干课程
体育学概论、体育心理学、学校体育学、体育社会学、运动解剖学、运动生理学、体育保健学、运动生物化学、田径类、体操类、球类、武术类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。
8 、课程类别及学时、学分分配:(见《课程类别及学时学分分配表》)
9 、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:(见 《本科专业实践环节安排表》)
结合专业实际课程进行教学实习,到中、高等院校教学实践,联系有关单位组织裁判实习,撰写毕业论文等,一般安排 10-28 周。
10 、主要专业实验:运动生理学、运动解剖学、运动生物化学、体育保健学、体育心理学。
11 、课外指导课程安排与要求:(见《体育教育本科专业课外指导课程安排表》)
12 、专业教学进程计划: ( 见《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表》 )
13 、有关说明 :
( 1 )体育教育专业学生,可进行跨专业选修课学习,选择与自己所学专业相关专业:可选择史哲类、经管法学类、人文社科类,语言类限选外国语言课程,文学类可选文学与新闻传播、民俗学课程,自然科学与应用技术类可选计算机应用、环境学等课程。
( 2 )学生累计听讲座 8 次所得的 1 学分与在第二课堂所受奖励的学分,例如科研、体育竞赛等获得奖励学分(要通过《中央民族大学关于创新奖励学分暂行实施细则》予以认定)均可减免专业选修课和跨专业选修课学分,但最高不能超过 10 学分(含 10 学分)。
( 3 )说明:标记*和**的课程是第一方向选修课,为学生的必选内容,即第一方向选修课需修满 15 学分,其中*为主项提高课 12 学分(学生选择主项时,该项必修课成绩须达到 80 分以上),**为副项提高课 3 学分。没有标记的选修课为其它方向选修课,学生需修满至少 10 学分,可多选。(见《 体育教育本科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表》 )
( 4 )学生重复选择同一课程不计学分。
( 5 )所有技术课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。
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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